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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即可休5天年假 未休年假者将获补偿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11 11:18:47 / 置顶(2) / 个人分类:培训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授权新华社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个体户雇工也应休年假

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工作1年即可休5天年假

征求意见稿具体规定了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年假假期可冲抵探亲假

就年休假与寒暑假、探亲假的关系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

应按日补偿未带薪休年假者

对于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116日,各界提出的相关意见须于20071116日前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征求意见有关事项

查看征求建议稿全文,请到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

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者直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有关机关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1750信箱

邮政编码:100017

电子邮件:zgdx@chinalaw.gov.cn

解读

专家称此前的规定操作性不强缺乏刚性约束

带薪年休假提出数年未强制执行

国务院法制办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是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带薪年休假是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一个话题。早在199161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通知》并具体规定,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19951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一直没有制定出台具体办法。自20061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76条也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相关规定操作性不强,加之缺乏刚性约束,使得带薪年休假被公众批评为一项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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