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1条公司招用员工实生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公司除实施第2条录用条件外,对希望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人品、经历、技术、健康等其他必要的事项予以考核,最后确定录用合适的人员。
第4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5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新录用的员工试用期自进入公司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职工能力签订;
试用期间,双方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补偿;
第7条新录用人员到公司报到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与要关资料:
1、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等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证明原件
4、正规医院的健康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照五张
第8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为提高工作业务所需知识及技能,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前培训:安全培训、岗位基础知识培训、公司企业文化及规章制度培训。同时,用人部门也应针对新员工所在的岗位要求,进行上岗前培训:岗位安全、岗位知识、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等。
第10条公司按照业务需要,可安排职工参加各种外部资硌考试或参加研修会。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部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
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2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研修及教育培训结束后工作未满1年时,偿还全额费用;工作年数未满2年时,偿还费用总额的80%;工作年数满2年以上每过1年减少20%。
第13条在海外接受培训时,就海外培训的费用之偿还,则按照培训合同办理。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二章职务与待遇
第14条明确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规范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15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16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第17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第18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日工资标准的200%计算,另按实际加班天数(8小时计)每天补贴5元,不再发给餐费补贴和夜餐费;
(1)凡加班时间应累积计算,即累积满8小时计算为1天;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另安排补休,不予以计发加班工资;
(2)夜间加班加点超过23:00时,加班后安排补休的,可发给夜餐费和餐费补贴,但安排补休的当天不能再计发餐费补贴;
(3)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后,安排补休的,累计积存补休是间不得超过5天。凡没有参加抢修或加班加点的,一律不得积存补休时间;
第19条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间不上班时,公司支付下列伤病假津贴,取代工资之支付:
该员工在公司工作年数 | 相对应补助费 |
3年未满 | 基本工资的60% |
3年以14年未满 | 基本工资的70% |
4年以上6年未满 | 基本工资的80% |
6年以上8年未满 | 基本工资的90% |
8年以上 | 基本工资的100% |
第20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21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2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2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24条公司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8日发放前一个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服务规则)
第25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严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擅自旷工、迟到、早退、因私外出;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困公或私事需早退时,或上班时间内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向上级请假,并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公司。
4、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时,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5、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6、请假必须事先填写《员工动态表》,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情况下,应提前电话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因下列各款之由,不得已的请假、迟到、早退或外出时,应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如时间不允许,应在事后及时获得公司的同意。此时,在考核出勤时即作为出勤处理:
a.行使公民选兴权,或经公司批准的公共团体,履行其职而需离开作岗位;
b.作为证人、鉴定人、参考人需要出庭,或其他相似的事由,但本的私事除外;
c.其他相当于前各款时
9、除迟到、早退、因私外出之外,员工因公外出、出差、缺勤等其他相关工和方面的事项,也应按照所属部门要求格式填写并报送报告单;
10、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员工动态表》,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以书面通知;
11、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12、对未以书面提前30天申请而即辞即走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培训费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该员工本人当月月度资金作为赔偿金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该员工也要给予赔偿;
13、员工离职需上交本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文件、工具、电脑、钥匙、工作证、考勤卡等公司物品,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异动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14、业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它重要岗位员工离职交接事项除《员工异动效接表》所列内容外,相关资料可列为附件,附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应收帐款以及其他工作相关资料;
第26条员工必须遵守以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2、员工在工作中须穿着所定的工作服(及工作所定安全用具、安全鞋等)职工不得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及装饰品、帽子等。
3、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4、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5、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己工作能力,并协助公司的发展;
6、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不乱丢烟头杂物等,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7、员工应确保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安全。保持工作场所的整理、整顿、清扫、卫生将作为自己工作的一部分须完成之一,但此点不得违反上级的指示;
8、在使用淋浴室、厨房、厕所、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后,应保持室内的卫生清洁;
9、机械、装置、工具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放原处,努力保持工作岗位的整洁;
10、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11、公事的设施、财产是公司的所有物,员工用于工作须爱护使用,不得胡乱使用,故意破坏;员工不得将公司的同产谋取私利;
11、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12、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无论在公司内外,不得发生有损于公司名誉和信誉的行为;
13、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未经上级的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但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在工作时间中,不得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内容;
15、员工应有创新精神,就职务上意见,应向上级畅述,并努力协助业务的改善。
16、员工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为谋取自己或第三者的利益,而进行金钱、物品的借贷、职权、为谋取自己或第三者的利润,而进行金钱、物品听借贷、赠与及收取其他利益的行为;
17、公司的知识产权,系公司的重要财产,职工不得向其他泄密以此谋取私利。职工在荼中得悉的公司秘密亦不得向第三者泄漏;
18、不管是否属于自己保管的文书簿册、资料及其他材料,未经上级的同意,不得携带出公司,也不得向公司以外人员展示;
19、员工因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害时,按照情况,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其全部或部分损失;
20、员工进出工作场所时,不得将公司未批准的物品携带进出,在不得已而必需携带时,应事先报请批准;
21、员工不得将私有物与公司所有物混用。公司为预防盗窃和保守公司机密,在征得职工的同意下,可检查职工下班时所带物品,但检查时应会同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一起到场;
22、员工在休息日及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即使在工作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也不得进入其他车间(工作岗位)或邻近的其他工厂;
23、员工进出公司,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在击规定的出入口通行。上、下班及外出时,按规定方法应由自己打卡。应保安人员的要求,届时应出示职工证;
24、公司对下列各款者有权不许其进入工作场所,或责令其退出工作场所
a.酗酒者
b.有扰乱公司秩序或有扰乱可能者或卫生上有害者
c.违反本规则受到停止上班处分者或正在接受审查停止上班者
d.其他相当于前款者
25、在所规定的上班时间内迟到者,原则上不准进入公司,但其事先经上级之同意及被认为是有不得已理由时,不在此限;迟到者被允许进入公司时,应立即填写迟到理由书提交给上级;
26、员工不得在公司的工作场所设施内搞集会、宣传等活动,但法律上允许时,须事先书面征得公司批准时除外;
27、员工在公司内拾到遗失物时,应及时将该遗失物交给公司处理,养成拾金不昧的精神;
28、员工在工作中发生问题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决策,不得虚报或延误;
29、员工在所规定的场所以外,不得使用火种,不准吸烟;
30、发现火灾及其他灾害时,或存在隐形火害危险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应将其情况向负责人等上级报告,发生灾害时,员工应互相配合、互相协助将其损害限制到最小程度;
第27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负责人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四章出差与派遣
第27条出差与派遣
1、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可安排职工出差,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2、出差被视为规定工作时间内的公派任务,但在工作时间外或休息日奉命出差时,按超虹工作和休假日工作处理;
3、出差往返、回程或赴出差地点所需时间,不按超时工作处理;
4、公司因工作需要,为技术指导、技术学习、培训、业务支援及其他,可安排职工到公司所属的工厂或场所工作;
5、在派遣地加班或休假日工作时,凭派遣地负责人的证明办理国加班手续;
第五章调动
第28条1、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地、工作岗位、工种或重新派遣到其他有